法官和律师日常最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做Research和写Memo,而对于美国法学院写手来讲,法律Essay写作也是考Bar和求职应聘时被重点考察的部分。所以毫不夸张地说,法律检索和写作(Legal Research&Writing)是法律从业者一项最重要的基本功。但是我们写手常常会在写作中出现一些问题,本文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下几个常见方面的问题。
结构问题
尽管老师在课堂上强调了许多次,还是有不少同学没有严格按照IRAC或CREAC的结构来写Memo。常见的情况有缺失Explanation部分、Application中用到一个前面R Section没有提到的Rule、CREAC顺序颠倒等。
Application
相较C、R和E,我发现中国同学往往更写不好Application(我曾经也有这个问题)。在Application中很多同学没有将本案和其他案件比较,而仅仅通过“Obviously”、“Apparently”等词在Rule后面引出一个Conclusion。我想其中原因有可能是因为中国采用大陆法系,平时写作更注重演绎推理,而英美法系更注重通过比较Case Law进行类比推理。
用词和句法问题
对非母语同学来说,用词不准确是个很常见的问题,我自己也无法完全避免。对此我的建议是大家在决定某单词是否合适时,Google这个词(也可以用有道词典),看看你的使用方法有没有出现在一些公开的法律文书或新闻中,是否贴近当前语境。
关于句法,我发现同学们写作中最常出现语法错误是在写长难句的时候,比如在若干个从句后漏掉了主句的谓语。对此,上面提到的写短句其实就是一个很好的应对技巧。
Typo和Bluebook问题
Typo和Bluebook问题其实考验的就是大家的细心程度。也许Typo对Memo本质的内容并没有很大的影响,但是这样的硬伤很容易让你失去读者对你专业能力的信任,后果可能会非常严重。对此,我建议大家在写完Memo后多Review几次,每一次都分别Review不同的点(Bluebook、Spelling、大小写、空格等),这样可以让你最大程度减少出现Typo的几率。
Citation和Quotation问题
最后一个问题是不少同学会大段大段地引用不同Case法院的判决书,而不同法官都有不同的写作思路和风格,这样拼凑起来往往会使你的Memo行文逻辑不通顺。也有少数同学在引用原文时没加引号和Citation,这样的行为会涉及“Plagiarism”,请大家务必小心。对此我建议除非必须使用判决书上非常重要的语言,否则不要直接引用判决书中的原文,而尽量使用Plain English来总结概括法院的观点。